昨天幫屋主修復地板 這是四年前的裝修案

因此屋主買的是二手屋 因此本身已經做好陽台外推

屋主夫婦本身還很年輕 因此裝修的費用有限

基於預算考量 陽台的高架地板並未建議屋主拆除做新的

直接加上一層地板 因此可以減省拆除後往返的費用

 不過四年後屋主又找上我了 因此該陽台的地板不止下陷

並會散發惡臭 不得已只好要拆除 重做了

當地板一拆除立即發現 先前施工夾板厚度較薄

並且四周的水平角料未做支撐 排水孔也未做堵塞處理

地板底下也沒鋪防潮布 難怪幾年後地板下陷並且散發惡臭

拆除之後還發現舊鋁門未完全拆除 可能當年因為難拆

因此保留而直接包裹在裡面 借此機會終於重見天日了

如果說裝修施工品質是一種職業道德 而室內設計規劃是一種專業良心應該不為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